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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关于举办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院培〔2021〕26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启动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并要求进行继续教育。为满足广大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需求,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决定在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推出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政策解读;

(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三)建筑业新技术;

(四)绿色建造与转型发展;

(五)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

(六)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

二、培训对象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三、其他事项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其中,必修课中的政策解读课程免费提供,其他必修课程费用240元;选修课程费用360元。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的课程费用为360元。

学员可登录“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http://www.mayortraining.net)自行注册,在线缴费学习,培训开具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在线申请)。接受企业集体报名,统一交费。

 

 联系电话:

 建筑工程专业咨询电话:010-6489190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电话:010-64825721

 技术支持电话:010-84805081

学院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64925116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2021年9月13日



相关链接: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附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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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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